本帖最後由 WendyHsu 於 2021-4-15 14:21 編輯
國外掀起「城市養蜂」的熱潮,在高雄小港區也有一棟公寓,住戶在頂樓養蜜蜂,就有鄰居
因為上頂樓看漏水,意外被螫傷,憤而報警提告。不過養蜂民眾拿出「住戶同意書」,除了
提告鄰居之外,其他人都同意,法院也認為,蜜蜂並不算是危險動物,沒有違反社維法。
受害鄰居:「早上5點40分,一隻蜜蜂又飛到我家。」
白色牆面上,出現一隻小小蜜蜂,拼命爬啊爬,這隻不速之客,已經不是第一次闖入家中,
就是因為她的鄰居,在頂樓養蜜蜂,還曾經被螫傷。
受害鄰居:「問題是牠今天已經有叮傷人了。我覺得已經把它認定為自己的私人空間了,他
這個已經構成竊佔罪了啦。」
水塔上擺著一層木質蜂箱,數十隻蜜蜂聚集,在天空中亂飛,其實去年8月只有一箱,到了今
年1月底,已經很嚇人了,增加到兩箱,鄰居認為根本是變本加厲,但養蜂民眾說,都有經過
其他住戶同意。
養蜂民眾:「過去頂樓都沒有人上去,徵求住戶同意可不可以養蜜蜂,他們是都沒有反對,
原本頂樓是很髒的,我和我弟弟是把它清乾淨。」
樓梯間擺滿各種工具,還架太陽能板,玩起「魚菜共生」,這棟五樓公寓位在高雄小港區,去
年8月女鄰居因為漏水,上頂樓查看,意外被蜜蜂螫傷,今年1月怕再度被蜂螫,報警並提
告,養蜂民眾卻拿出「住戶同意書」,除了提告的鄰居之外,其他人都同意,法官也認為蜜
蜂並非危險動物,沒有違反社維法。
高松派出所員警楊瑞賢:「農業局的動保法裡面的危險動物,它裡面規範的危險動物,蜜蜂
沒有包含在裡面。」
律師陳欽煌:「蜜蜂你沒有招惹牠,是不會攻擊人類的,所以這部分可能法院也覺得,在一
般人多數觀念裡面,牠可能沒辦法認定是危險動物。」
近期歐美日韓,都掀起「城市養蜂」的風潮,除了能採收蜂蜜,還能幫植物授粉,對人類來
說是一種益蟲,只是養在公寓上頭,還是可能會引發鄰居抗議,養蜂住戶怕養蜂再度發生衝
突,已經搬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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